10月12日,高路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会议,部署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通报机制,建立完善大监督格局。
按照常态化监督检查通报机制,公司各部门、子公司要分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成部门的职责,围绕自身职责定位,积极开展业务内的监督、指导、管理、考核工作,每年制定监督检查计划,每季度开展业务检查,与各单位纪检人员的日常监督形成条块交叉的全覆盖监管模式;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,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和政治监督检查;各部门、子公司要及时向协调小组通报检查情况。针对检查通报出来的问题,协调小组将加强指导,对普遍性问题进行书面通报整改,对业务性违规问题督促业务部门指导整改,对屡查不改的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员,对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部门介入处置,共同把监督工作抓实抓具体,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。